內華達房地產公司負責人林秀華表示,法拍競標風險高,未知數多,要作的功課也很多,相對的利潤卻微薄,不值得去法拍競標處涉險。
如上周所言,法拍競標是取得低價屋的途徑之一,但資訊不足而貿然進場就形同賭博,風險極高,損失也可能極慘重,買到之後可能還有產權瑕疵,積欠社區管理費、水費和稅,驅趕原有住戶及修理等棘手的事須處理,是值得投資人事先考慮的事,除金錢成本外,所須處理的時間與精神都是成本。
說到產權的問題,法拍屋依其性質分有第一順位貸款法拍,第二順位貸款法拍、地稅法拍、社區管理費法拍等。曾有過一個真實案例,一名新手見到有位於紅石鄉村俱樂部(Red Rock Country Club)的房子標售底價才10幾萬,因知紅石俱樂部的房屋至少是50萬起價的,又同時有數人在競標,見獵心喜,也跟著喊價。
標到後,馬上被帶去付款,未料,不多時該物業又被推出來法拍,這回法拍底價是50萬,他才知自己剛才標到的是第二順位貸款,此時他已無足夠資金參加這第一順位貸款競標,而被別人標去,他的第二順位貸款的權利當場被第一順位貸款洗掉(wipe out),一場豪賭之下,10幾萬元就全泡湯了。
由於法拍競標是現金交易,好的物業至少都要10幾萬,有幾位華人合資自法拍處買了一個房子,目前正和賴住在裡面的前屋主談判搬家條件,對方獅子開大口要求5000元搬家費,除此外算上支付給內線的佣金(為其競標前代查各個競標物業底價和產權瑕疵),扣除前屋主積欠社區管理費、稅及其它費用數千元,其投資成本已上達16萬4000元,該物業現約可叫價18萬9000元,扣除未來轉手的費用約1萬5000元,預估可賺1萬元。
她也承認這次是因為搶在12月1日之前市場上的屋源不敷眾多買家需求的時機,才做這種現買現賣的投資,從此以後不敢再碰法拍競標,因為其中風險因素太多,頭痛的事一言難盡。她也提到有個持照經紀人買到一有濕氣造成苔(mold)問題的物業,修好後自己掛牌上市出售,無奈必須誠實披露此事實,上市已一年仍未成功賣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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