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年租金收入/買價>9%時 就是真正安全的房地產投資
由最新的數據顯示,拉斯維加斯房市的泡沫化現象已止住,已是安全投資的時間,但值得投資者注意的是,高價位房屋的出租市場仍不理想,貸款不易,還有跌價空間,除非是打算自住用,投資被套牢的風險很高。
2011年2月份,拉斯維加斯成交的「中間房價」(釋)為11萬8,500元(這包括新屋、二手屋及「康斗」(釋)),其中有50%是被投資者買去的,71%屬於「財務困難屋」(Distressed Sales,包括「不足額還款銷售屋」(釋)、「法拍屋」(釋)及「銀行屋」),而其「年租金收入/買價」多是在9%上下。
投資房地產新的基本準則
若依目前情形看來,拉斯維加斯房市的泡沫化是已經止住了,有專家提出一個新的投資房地產基本準則:1、年租金收入/買價 < 3% 時,不宜進場;2、年租金收入/買價 = 6%時,臨界點;3、年租金收入/買價 > 9%時,是真正安全的投資。
按此計算臨界點,例如一個月租1,000元的房子,其買價不應超過20萬元,因為12,000/200,000=6%;換個方式說,如果是以年息6%的貸款購此屋,每月利息是1,000元(200,000×6%=12,000),雖然買主的借款利息可以扣抵所得稅,但這好處同時也被房地產稅、保險、維修費用所抵銷。
拉斯維加斯高價位的房屋仍不看好
拉斯維加斯中低價位(低於30萬元)的房屋已跌到底谷,投資人紛紛進場,但要注意的是,拉斯維加斯高價位的房屋則仍不看好,理由如下:
1、出租市場不理想,願意付月租1,500元以上的房客的市場占有率不到15%,而其一般年租金收入/買價<6%,根據上述的投資房地產基本準則,投資者自然稀少;
2、高價位房屋受貸款的影響較大,不但貸款難,未來貸款利率看漲,意味價格還會跌(同額的每月分期付款,可負擔的房價變低),中低價位的房屋則因為有較多的現金投資者,所受影響小;
3、戰後「嬰兒潮」(生於1945年至1960年)約有7,000萬人,開始計畫退休、旅行,趨向賣掉原來住的大屋,改換成小屋,這將惡化市場的供需;
4、中青代的資產「淨值」(釋)因房市泡沫而縮水,許多人甚至還擔心被裁員失業,無法也不願冒險換買高價位的大房屋或好區的房屋,使高價位的房屋需求有限。
原文刊登在世界日報賭城版—-4-9-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