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資有進場必然也有出場,出場即出售或轉移,前者涉及「資本利得稅」,後者涉及「遺產稅」、「贈與稅」,茲按不同的持有方式說明這三種美國聯邦稅:
1.以外國人「個人」名義直接擁有不動產–享有「資本利得稅」優惠,但「遺產稅」、「贈與稅」的免稅額很低。2.以外國或美國「公司」名義擁有不動產-沒有「資本利得稅」優惠,但也沒有「遺產稅」、「贈與稅」。3.以美國「合夥」名義擁有不動產-享有「資本利得稅」優惠,但「遺產稅」、「贈與稅」的免稅額很低。 4. 以美國「有限債務公司」LLC名義擁有不動產-有「資本利得稅」優惠,有「遺產稅」,沒有「贈與稅。
出售時,持有一年以上的「資本利得」(capital gain)有優惠稅率,是根據納稅人其它一般收入(Ordinary Income)的累進稅率而有高低之別,一般收入的累進稅率在15% (即單身者收入小於3萬7650元,夫妻7萬5300元)之內者,「資本利得」的稅率是0%,即免稅;一般收入的稅率是25%﹑28%﹑33%﹑35%(即單身者收入小於41萬5050元,夫妻$46萬6950元),「資本利得」稅率為15%;一般收入的稅率是39.6%的,「資本利得」稅率為20%;持有一年以下就視為一般收入來計算所得稅率。
要注意的是,自2016年2月17日開始,辦理過戶的公證公司從原來「代扣繳」(withhold) 外國人或外國公司售價的10%改為15%,如果是外國人與美國人共同持有不動產,則等分配「資本利得」給外國人時,其「代扣繳」利得的30%改為35%。然後,「外國人」申報年度所得時,再根據以上「資本利得」的稅率計算,多退少補之前被代扣繳的金額。
針對不動產,外國人的「遺產稅」、「贈與稅」免稅額很低﹕A.「遺產稅」-無論有形資產或無形資產,其免稅額只有6萬,但金融投資則全部免稅 ﹔B.「贈與稅」-有形資產的免稅額只有1萬4000元,無形資產則全部免稅,金融投資也全部免稅。
註﹕1.有形資產包括現金不動產;2.無形資產包括股票、保險、「合夥」持股、「信託」資產;3.金融投資包括定存、滋息保險、債券。
所以如果「外國人」準備贈與子女或他人不動產,那麼以LLC名義擁有不動產比較有利,因為「外國人」贈與LLC的股票是屬於「無形資產」,基本上是完全免稅的。
在美國會計師申報公司稅的收費不菲,所以有些會計師以萬一被租客告,為了不涉及個人的身家財產為由,鼓勵「外國人」以「有限債務公司」LLC名義擁有不動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