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人對買新房要不要做房屋檢查這個問題有誤解,新房子嘛,應該不會有問題吧,事實上正因為是新房子,更要找個懂房屋建築的專家來看看。
建商在趕工蓋房子時,免不了有疏忽蓋錯的地方,雖然市政府按期派有檢查員去看,但只要是蓋出的房子能達到建築法規的最低標準,他就簽字蓋章,而買主花了幾十萬買房子,不應該只求達到這個最低標準吧!
房屋檢查員(Home Inspector)找出的問題可分為三大類,第一是系統上的缺失(System Defect),比如冷暖氣系統,雖然機器是新的,但工人可能沒有將管子接到冷氣機上,或是天花板上的絕緣材料沒有放足夠,房子失去節省能源的效能。
第二是結構缺失(Structure Defect),房屋檢查員在新房子中最常看到的就是構架(Truss)破損,這些構架多半是小尺寸2×4的木頭釘成,在搬運的過程,或是工人打釘子時打了太多釘子或過度用力,就可能將木頭打裂或打斷,房屋檢查員看到這種情況,會拍照並寫入報告裡,建商接到報告後,要請他們的結構工程師去察看,然後提出修正方案,工人修補後,要拿出之前和之後的照片,並且開一張有結構工程師簽名和蓋章的保證。
第三是輕微缺失(Cosmetic Defect),比如是有的地方漏了油漆沒漆到或是瓷磚貼歪了,房屋檢查員的報告書中提到的輕微缺失,有些項目建商可能馬上改正,像是油漆沒漆,或是髒的鞋印子,但有些項目建商可能拒絕改正,比如廚房檯面的花紋排得不好看,或是地磚間隙大小不一。因為這些重做會很花錢,所以在選此類材料時,建商都會跟買主解釋材質的花紋顏色不一,要買主簽一張「不挑剔權利書」(Waiver),也就是裝上去的東西無法再更改了。
新房子做檢查報告的好處是在搬進去之前,就已經把重大缺失改正了,免得將來賣房子時再發現,已經找不到建商負責修理。另外,在賣房子時必須披露(disclose)房子的缺失,有那報告上就是有憑有據的了。
最後的問題是要找誰來做檢查?在內華達州房屋檢查員必須修過40個小時州政府批准的相關課程,通過考試,再有25個小時的實習經驗就可拿到執照,但是現在許多檢查員雖然上過課考過試,但根本沒有實際蓋房子的經驗,所以請檢查員必須要找個有真正蓋過房子的人,他才能找出系統上和結構上的缺失,而不是只看到表面輕微的缺失。新房也要請專家作房屋檢查,才能有更好的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