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拉斯维加斯讯》作者:林秀华
众所周知,过去的台湾与今日的中国,许多传统家族企业都因从事出口贸易致富,而政府几乎课不到他们的税,因为国际贸易的方式与支付方式乃多种多样,不法商人利用一个虚设的海外空壳公司作为载体,进行国际定价转移,把利润留在海外,在避税天堂设立家族信托,进行跨国投资。
这是公开的秘密,也一直没有法律可以制止,讽刺的是,等到台湾的传统产业的国际贸易地位完全被中国取代后,台湾政府的反避税条款才上路。反避税条款再搭配今年9月开始的大规模进行的各国间金融账户涉税讯息的互换CRS (Cross Reference System),留在海外的利润将无所遁形,虽然政府很难追讨过去的应收税款,但未来海外投资的盈利将被课税。
前几年美国的肥咖条款(FATCA)规定美国税务居民在全世界的资产都要申报,以便将来对其产生的盈利课税,让许多美籍华人因为有海外的投资,惶惶不已,有选择诚实申报的,有放弃美国国籍的,也有存侥幸心理未报的,如果投资所在国现在也加入CRS,讯息自动交换AEOI (Automatic Exchange of Information)一落实,后者的处境堪忧。
中国也参加了CRS,今年9月开始启动,未来个人的海外资产将完全透明化,因为CRS参加国的金融机构被其政府规定,要求对外国税务居民的帐户,进行帐户核实,这些外国税务居民会受到金融机构寄来的表格,不能提供金融机构所要求的资料者,其帐户将被冻结。例如纽西兰的法律规定是2018年6月30日,各大银行在7月就冻结了数千个外国税务居民的帐户,其中很多就是中国富豪,以及贪污的官吏所有。
CRS牵涉的范围只限于金融账户,包括银行存款帐户,股票托管帐户,保险年金合约,存款型保险合约等,所以如果你在海外拥有的房地产,是现金购买的没有房贷,也没有出租且把租金存入银行户头的话,金融机构是没有该房地产资料的。
至于是哪一国的税务居民,则通常是指常住国,一般定义是一年住183天以上就会被认为是该国的税务居民,这未必与国籍一样。如果一个美籍华人长期在中国工作与生活,他就是中国的税务居民,他在中国的银行存款,不会被中国的金融机构当作是外国税务居民,进行帐户核实,并与美国政府交换其银行存款的讯息。
反避税与打击洗钱已成为国际趋势,在海外设立的空壳公司与帐户的背后持有人的相关资料将被披露,所以长年避税的华人富豪,无不面临改变其理财模式的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