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賭城房市崩盤,當時法拍屋充斥市場,投資者紛紛進場撿便宜。2012年,聯邦政府推出pilot program,允許銀行成批出售法拍屋給投資者,一時之間,許多華爾街的私募基金蜂擁而至。正如上周六專欄「翻賣者」提到,銀行分批標售回收屋,大投資者買進一批良莠不齊的房屋,會先篩檢,再將其中部份嚴重破壞的房屋轉賣,這是翻賣者的主要屋源。之後,大投資者繼續持有其餘房屋,並轉型作出租業務。
據統計,目前拉斯維加斯手上持有超過100戶出租屋的大寓公約有九家,若以他們為代表,從2008年至2018年,每年從銀行購入的戶數紀錄分別為:2008年的32戶,2010年的364戶,2012年的943戶,2014年的5579戶,2016年的6507戶,與2018年的7493戶,從上可看出2012年之後明顯暴增,其原因就是pilot program。
值得注意的是,不像可集中管理的大型公寓群,這些大寓公擁有的多半是獨棟屋,因為分散各處,管理的確不容易,從他們驅趕房客的案件數占旗下物業的比例就可看出其窘境,例如2018年,American Homes 4 Rent驅趕房客的比例是5.2%、Amwest Properties是2.9%、Invitation Homes是5%、FirstKey Homes是3%、King Futt’ PFM是14.4%、Progress Residential是3.7%、Saticoy Bay是6.5%、SFR Investments是7.1%、Tricon American Homes是2.3%,都比全市的平均值1.6%高很多。
據統計,2017年拉斯維加斯每四戶獨棟屋中就有一戶是出租屋,因此房東、房客間糾紛很多。今年7月起內華達州實施SB151新法,主要是保護房客權益,包括寬延驅趕的前置時間,房客取回屋內家具的期限,與對房客收取遲付罰金的限額。縱使新法上路,內華達州仍是全美驅趕房客最快速的州之一,大約只需15天,不必雇請律師,費用約200元就可收回積欠租金的出租物業。
有趣的是,最近有人披露以上所提的九家大寓公,旗下的獨棟出租屋僅占全拉斯維加斯的獨棟出租屋的6%,但其向法院申請驅趕房客 (eviction) 的案件數卻占全市的18%,而且九家中有六家被房客控訴 (complaint)的案件數超過全市平均值,雖然最後未必被法院認定違約,但這些大寓公一時成為眾矢之的。
針對此,King Futt’經理反駁說,管理團隊一向重視維修物業,工作時間外房客有緊急熱線可找到管理人,2018年被房客控訴案,最後被認定違約的並不多,此外,雖然租約上明訂付租有五天寬限,但一般都多等一周至十天才開始驅趕。殊不知其發言正好暴露執法不嚴才是驅趕房客的案件比例如此高(14.4%)的原因。